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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试着用一镑在伦敦蹦迪,结果到最后也没花出去

伦敦的物价有多昂贵大家都知道。刚到这座城市不久,“一出家门你就立刻花了十镑”成了我和陌生人寒暄时的口头禅。幸好,我有一份超酷的工作,我的编辑说他可以借我点钱——但只有一镑,还得用在写这篇文章上。

不用说,我当然答应了。我早就准备好积少成多勤劳致富了。我会锱铢必较、精打细算、省吃俭用、坑蒙拐骗,才能享受到伦敦大都市带给我的乐趣。也许我只有这么一个铜板,但只要能在某个夜店里听着好音乐喝得酩酊大醉,也够开心了。

周五晚6点

周五晚上是我一周中最喜欢的晚上。在办公室枯坐了五天,积累的能量能让你做任何事情,并且还有两天可以从宿醉中慢慢恢复。周五是最棒的,今晚也一样——更棒的是我还有一块钱。

我很清楚我这点钱绝不可能在伦敦任何一个酒吧买到啤酒(必用的台词:“喜力都要五镑五十?”)。幸运的是,我的一块钱任务恰逢英超联赛开赛之时,我成功哄骗了一些朋友到办公室旁边的酒吧来,一起聊天喝酒。他们还给我买了吃的!填了一肚子面包之后,我意识到我不必再跟烤肉店讨价还价了,这让我尤为满足。

晚上 8-10点

那天的球赛从各种层面来说都是跌宕起伏,阿森纳在落后两球的情况下以4比3赢下比赛。但我错过了很多部分,不停地假装去厕所以避免掏钱给大家买酒。我知道这很过分,一整晚都在剥削别人,我内心的良知已经所剩无几。从金钱上来说我对我们的小团体没什么帮助,不过我赢得了一场火药味十足的争论(关于 Roy Keane 到底算不算曼联史上最伟大的五位球员),还算是有点用。绝佳的收获是,我足足吞下4大杯啤酒。自负伴随着酒劲在体内一阵阵发出温暖的微光,夜晚才刚刚开始……直到我朋友意识到我在把他们当银行使。

离开酒吧舒适的环境,伦敦的水泥森林显得冷酷无情。酒劲渐渐退去,我的夜晚可能就快毁于一旦。我需要去蹦迪,立刻,马上。唯一的问题是:怎么去?伦敦这么大,而一镑连最便宜的交通工具都坐不起。不过,我在搭霸王车这件事上经验十足。但有一次,我在试图跟着某人钻过地铁闸机时被抓了个正着,这种尴尬我不能再承受第二次。于是我走到最近的公交车站,等着下一辆 Routemaster(双层巴士,有一个门开在车尾),门一开就迅速冲上去。

我的心砰砰乱跳,缺了的那声刷卡音效在脑中循环,还得尽力把胸中升起的罪恶感压下去。说真的,如果你想找刺激,不需要嗑药,上车别付钱,在等着下车之前你的紧张感足够让你飞起来。

10-12点

夜色渐浓,我意识到一旦上了这辆车,它开到哪我就只能去哪了。幸好东伦敦的 Kingsland 路就在附近,在这里我可以顺到一点烟。为什么是烟?烟就像夜蒲界约定俗成的货币,总有人拥有它,总有人想要它。我的目标是看看能不能用烟换取一些别的什么。

被 Ridley Road Market 酒吧令人目眩神迷的木头装饰和迪斯科舞曲吸引(并且入场免费),在这我发现了目标。之前在 Glastonbury 音乐节的时候,我用地上捡的大麻跟人换了一罐豆子和三听啤酒,以物易物当然不是抢劫,但让我更为紧张。因为问别人要烟总是有点 low——在夜店烦人精鄙视链中,没有谁比要烟的人更低级的了。甚至比醉鬼、无聊的话痨、自拍狂魔和偷偷用听音识曲软件的人加在一起还要糟糕。这时我想起了我的一块钱,刚好可以用来显示财富和诚意。我告诉目标我有钱,但他摇摇头:

“你拿去吧,不要钱。”

这招有用!我问他在酒吧里有没有可能搞到免费的酒,他叫我去里面找找“好看的”酒保跟他们调情试试。

酒吧里的灯光让我回了魂。我产生了绝妙的想法:用烟换酒。

事实证明,我比我想象的有魅力多了。穿着上班时的衣服还背着个红色双肩包,我居然用一支烟换了一个shot。看过那部《十日拍拖手册》吗?我比那效率高多了。

朋友们,我醉了。赶紧切换到high曲吧,我准备好大展身手了!

12-1点

刚才的酒吧很棒,但随着时间流逝,我需要更躁的音响和一个新环境。我回到了 Kingsland 路,想看看还有什么机会,并意识到应该问问住在这里的人,用一镑到底能做什么。我拦下了离我最近的一群人,他们正在大声嚷嚷着我听不懂的东西。而当我跟他们说话时我才发现,他们不仅烂醉,还是苏格兰人,难怪一个字都听不懂。

“我全身上下就这一块钱了,”我问他们。“在这我能做什么?”

“去商店买酒!”其中一个人回答。“这是上策!”

不过俗话说得好,一扇门关上了,另一扇会为你打开。没走多远我就听到了轰趴的动静。真正考验我个人魅力的时候到了。

去一个全是陌生人的派对当然很诡异,更诡异的是你还带着一个摄影师。走运的话,所有人都会以为你认识在场的某人,看来今晚也是这样。也有可能是因为所有人都已经喝大了,包括我在内。

尽管有人对我投来“这人是谁”的疑惑目光,我开始融入,尽可能在主人面前混个脸熟。这一招很经典,“擒贼先擒王”,我就像个跟屁虫。住在这的人是个法国工程师——事实上,在这个派对里没有英国人,难怪他们这么热情。脸皮厚如我又开始和他的朋友交谈,一个葡萄牙女孩提起不知道今晚谁会在 Pickle Factory (夜店)演出。

“今晚有演出?”我问道。

“是的!你应该一起来。”她回答。

没等我回过神,我已经喝了不少 Jameson 威士忌,一群人离开房子出发去夜店。而半小时前我还在想去哪能用一镑买到酒,几乎要放弃了。我真正体验到了伦敦夜生活的两面性。啊!生活!

1-2点

我的计步器已经快爆表了,但还得接着暴走。所有人都不想打车,尽管彻底低估了 Haggerston 到 Bethnal Green 有多远。但我有什么资格抱怨?又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替我掏打车钱。我们向 Pickle Factory 进发,迎接我们的将是 Kowton、Peverelist 和 Resom 的演出。大家都很兴奋,但我难以沉浸其中,因为我们要去的是一个真正的夜店,卖票的那种。目前为止我的魅力只能帮我到这里了,哄骗门卫让我入场还是太有难度。

当门卫问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几乎说不出话来。我试着解释我在《Mixmag》工作,但我编不出合适的理由。

“抱歉,你今晚不能进去。”

我灰溜溜地走了,我刚认识的法国朋友们进了夜店。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再见到他们了,他们却对我好像认识多年的朋友一样。我还能感受到嘴里威士忌的甜味,我会永远记住这个味道。

已经很晚了,但我不想回家,还有点醉。在裤兜里翻找手机的时候我摸到了我的一镑硬币,它还没有被花出去,在路灯下闪烁得像北极星一样。手机响了,我的朋友告诉我他准备在 Basing House 表演,去那只需再坐一次霸王车。为什么不呢?

2-4点

我下了车,踏入 Shoreditch 中心,顿时记起这里的一切都烂透了。反反复复由醉到醒,刚才的经历耗费了我太多体力。但,来都来了。这里有灯光,有人群,音响很躁,更重要的是,我可以抱朋友的大腿了。夜晚即将结束,我的视线也变得模糊。但从照片来看还不赖,我甚至留下了这么一张明星般的照片。

回到家,我终于有空回想今晚的一切。伦敦带给我这一切诱惑,交织着酒精、派对、能量与活力,还有那些人。大城市的居民总是像充满着不屑一顾的冷漠机器人,但对音乐和舞动的共同兴趣能把我们联系在一起。这不就是去蹦迪的理由吗?有些人会说,今晚我没蹦到真正的迪,但我认识新朋友了吗?是的。我在潮湿的舞池里听音乐了吗?是的。我是醉着做这些事的吗?是的。

对了,那一镑最后也没花出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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